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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100/8/3發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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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地價稅要趁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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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您,尚未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及各項減免稅地者,別忘了於今年9月22日前速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就算符合規定,也必須等到明年才能適用。 稅務局邱局長指出,100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各項地價稅優惠,必須於開徵40天前,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儘,經核准始可自今年起享受租稅優惠。 邱局長進一步說明,可以申請節稅的項目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等適用特別稅率用地,以及騎樓走廊地、寺廟(教堂)用地、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設巷道、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私立醫院用地、私立公墓用地等減免稅地。 有關地價稅各項減免的要件及應備證件,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76969或撥打334016或47456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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