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106年5月1日開始,民眾收到或下載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請仔細核對所得、免稅額、扣除額及稅額計算等資料,若核對無誤並同意以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內容作為申報資料,請於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報稅。 該所就3種試算結果(繳稅、退稅或不繳不退)的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屬於繳稅案件的繳稅方式有現金(含票據)繳稅、信用卡繳稅及轉帳繳稅〔包括委託取款、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3種方式,除書面回復繳稅取款委託書者外,其餘繳稅方式均免將繳款證明或資料送交國稅局。 二、屬於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回復確認方式如下: (一)線上登錄確認: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回復確認。 (二)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發之確認申報書,就近送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以掛號郵寄至原寄發單位。 (三)電話語音確認:得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回復確認,但屬退稅案件,僅限104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05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 該所提醒民眾,如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之內容、有資料不正確或其他應調整事項,請於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自行以其他申報方式辦理結算申報,免依通知書所載金額繳納或回復確認。
資訊來源: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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