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委託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運送離岸價格新臺幣5萬元以下之貨物出口,可憑該快遞業者所出具載有寄件人名稱、統一編號、貨物名稱、數量、離岸價格及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託運單主、分號等資料之執據,做為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
資訊來源: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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