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營業稅稅籍管理、掌握稅源及遏止逃漏稅,自本(104)年4月1日起展開稅籍清查作業,未辦營業登記者,請儘速辦理以免受罰。 該局說明,為清查轄內公司行號辦理營業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每年定期派員實地查察,如發現有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者及登記事項與事實不符、擅自歇業未依規定申請註銷登記或暫停營業未依規定申報核備等情事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分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及46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及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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