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9月1日至9月30日止,營利事業採行試算暫繳方式申報者,應於10月7日前將應檢附之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委任書(以上採藍色申報者免附)、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損益試算表、資產負債表、營業成本明細表、其他費用及製造費用明細表,一併寄交所轄分局或稽徵所。
資訊來源: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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