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2年5月31日截止受理,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期間截止後,始發現所得漏報或填報錯誤,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以免受罰。
納稅義務人採網路申報方式於申報期間截止後,始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時,應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上角備註欄或空白處註明「網路補報(更正)案件」字樣暨原網路上傳申報之檔案編號,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若計算結果有應補稅額者,應立即主動補繳稅款。
資訊來源: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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