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將於今年(101年) 4月25日開始以掛號方式寄發,請民眾多加留意。 符合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之民眾,如果99年度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是以憑證方式回復確認稅額試算者,國稅局將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的紙本資料,改以平信方式寄發郵簡通知,請收到郵簡通知的民眾,自行透過憑證上網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來檢視內容,再視需求決定是否下載列印,讓我們共同為節能減碳愛地球盡一份心力。 4月25日至5月31日這一段期間,民眾可以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來查詢是否為符合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的適用對象。符合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的民眾,如果沒有收到或遺失國稅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可於今年(101年) 5月1日至5月31日攜帶納稅義務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至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補發稅額試算通知書。
資訊來源: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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