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那些貨物應徵收貨物稅?
貨物稅條例列舉應徵收貨物稅之貨物如下: (一)橡膠輪胎,但內胎、實心橡膠輪胎、人力與獸力車輛及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則免稅。 (二)水泥及代水泥。 (三)飲料品,但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則免稅。 (四)平板玻璃,但導電玻璃及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則免稅。 (五)油氣類。 (六)電器類,如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除濕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音響組合、電烤箱等,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及手提32公分以下電唱機則免稅。 (七)車輛類,如機車、汽車,但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以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則免稅。
l 誰是貨物稅納稅義務人?
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可分為下列3種情形: (一)國內產製之貨物,其納稅義務人為產製廠商。 (二)委託代製之貨物,其納稅義務人為受託之產製廠商。但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三)國外進口之貨物,其納稅義務人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
l 貨物稅條例中規定那些應稅貨物免徵貨物稅? 應納貨物稅之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貨物稅: (一)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 (二)運銷國外者。 (三)參加展覽,並不出售者。 (四)捐贈勞軍者。 (五)經國防部核定直接供軍用之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