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
一 98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將於100年3月18日到期,請儘速兌領,以免逾期無法展延。
二 個人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之所得應申報財產交易得。
個人向銀行申請開立黃金存摺帳戶買賣黃金,應以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計算損益。如有所得,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三 買賣房屋應取具及保存相關交易資料,以便作為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證明,如:合約書、契稅單…等。
四 股東轉讓出資額及未依公司法規定簽證之股票,其交易則按公司淨值計算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五 營利事業領受保險公司保險賠償,並同時給付賠償損失者,有關之賠償收入(收款證明)及賠償損失(付款證明、和解書..等)應分別列報。並須保存原始文件,以茲備查。
六 供員工住宿支出之租金水電瓦斯費其進項稅額不得抵。
七 自然人憑證5年效期於100年屆滿者,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
※因應99年營所稅結算請貴公司於100/3/15前將上年度未收齊之憑證於此次收發票時交與本事務所入帳,個人綜所稅部份亦請於100/4/20前交於事務所承辦人員,以利提早申報提早退稅,感謝貴公司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