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
壹、廂型汽車或休旅車行車執照登記為自用小客車者,其取得之進項憑證不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說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買廂型汽車或休旅車時,勿以車輛外觀或載貨使用而自行認定車輛用途,應以行車執照登載為依據。如登載為自用小客車,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如登載為貨車、客貨兩用車,其支付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貳、基本工資調高,給付非居住者薪資時應注意扣繳規定!
說明:勞委會於99年9月29日已公告基本工資自100年1月1日起修正為17,880元。另有關「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非居住者)」之「薪資所得」扣繳規定為:每月給付薪資總額在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超過1.5倍者,須按給付額全數扣取18%。
叁、99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
說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99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99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至99年10月31日截止,因10月31日為星期日,故依法順延至同年11月1日(星期一),請貴客戶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貴公司98年的兩稅合一報表已為您製作完成,將於近期內將資料送至公司,並由專人為您講解說明,請您備妥公司章及股東章,以利申報,謝謝!!(獨資、合夥組織者免辦理兩稅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