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
壹、營利事業註銷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帳戶,領回之剩餘款應列報為其他收入。
營利事業中若有部分員工無適用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工作年資者,致需辦理註銷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時,所領回之結清剩餘款應列報其他收入。近來有客戶申請註銷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註銷時如有領回結清剩餘款,請務必通知本事務所,列報領回年度之收入,避免造成短漏報所得情事,否則除了補繳稅款,還會被裁處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貳、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時,務必記得須於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時,必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圵辦竣戶籍登記方可適用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可取具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申報扣除,每一申報戶以1屋及每年扣除額300,000元為限。
叁、個人或營利事業對捐贈之相關課稅規定
財政部表示,個人或營利事業於捐贈時,得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或費用: (一) 透過政府所設立賑災專戶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全額列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或費用。 (二) 透過合於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所設立賑災專戶之捐贈,得依法在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或營利事業所得額10%範圍內,列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或費用。
財星會計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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