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銷貨隨貨附送贈品取得進項稅額得否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發票開立
說明:營業人以促銷為目的,隨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而附贈物品,其購入該贈品之進項稅額可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為簡化作業,凡屬下列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所贈送之物品及免費換修之零件,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貳、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品名」應詳實記載其明細
說明:邇來營業人受黑心油品事件波及發生消費者退貨(費)情事,惟其所開立之統一發票所載品名無法判別是否確有消費事實致發生買賣消費爭議,如消費者單點數種餐品,惟品名籠統記載「餐飲」乙式,為免類似情事發生,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詳實記載其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及金額等交易資料,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參、進口郵包物品已改按全額課徵營業稅
說明:財政部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進口郵包之關稅完稅價格逾免稅限額者,應於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計算營業稅。以從國外網站購買智慧型手機為例,進口時,如關稅完稅價格為15,000元,則須以全額15,000元(不再扣除3,000元之免稅限額)乘以稅率5%,計算出營業稅額為750元。
※財星小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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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貴戶的配合與支持,一月份薪資及各類所得申報已經順利完成,請將扣繳憑單自行交由各所得人核對,以利其申報綜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