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自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誠實申報納稅。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之稅款,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因此民眾倘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及領取之各項給付課稅規定。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之直系親屬依法繳納之保險費,得列保險費列舉扣除。每人每年扣除國民年金保險、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總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全民健康保險費則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二、個人領取之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屬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領取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屬政府之贈與,免納所得稅。
★個人因牙病所為之植牙治療費用,可否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舉扣除?
個人因牙病所為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如係付與符合之醫療院、所者,憑出具之診斷證明及收據,作為綜所稅之列舉扣除額,但其診斷證明載明因美容之目的而為之支出,非屬醫療性質,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財星小叮嚀:
※近來國稅局稽核重點:公司如有收到保險公司理賠,需認列為當年度公司收入(記得告知我們喔)。
※本所將於月底送發票時發送綜所稅準備文件表,若需委託代辦者請及早準備,文件將於3月初收發票時一併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