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
壹、 獨資商號如發生違反稅法規定情事,雖然變更負責人,但仍以違章行為
發生時之負責人為論處對象。
說明:國稅局表示,經常發現不少獨資商號因違反稅法規定,於被稽徵機關查獲後,即迅速找人頭變更負責人,以圖規避補稅及處罰之情事。依稅法規定,獨資組織營利事業於辦妥負責人或商號變更登記後,如經查獲變更前有違反稅法規定情事者,仍然以違章行為發生時登記之負責人為論處對象。
貳、 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除補稅外,還會被處罰。
說明: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進之貨物或勞務,勿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免因虛報進項稅額及未依規定取得憑證,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漏稅罰與未依規定取得進貨憑證按總額處5%行為罰,擇一從重處罰。
叁、因促銷附贈物品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
說明:營業人以促銷為目的,隨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而附贈物品,如營業人為促銷產品,舉辦抽獎活動而購買供贈品使用之物品(如汽車、筆記型電腦…等),經稽徵機關核定以廣告費認列,其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財星會計事務所
TEL:04-22110513 FAX:04-22114767
台中市東區東英十街5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