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星記帳士事務所稅務新聞 108/08/19發佈 建設公司之建築融資專案借款利息列報方式
       營利事業以出售房地為業,並採合建分售型態,其向銀行建築專案借款利息費用應分別按「工地別」歸屬列帳,再視建案已完工或未完工狀態,分別列報利息費用或在建工程,不可全額列報利息費用。
      說明,建設公司興建建物出售,建造期間向銀行建築融資專案借款之利息費用,應歸屬建物成本,即在建物完成,取得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前應予資本化,作為在建工程成本。
     舉例說明,某建設公司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列報利息支出2仟5百餘萬元,係其向銀行建築融資專案借款之利息費用,該公司已按「工地別」歸屬列帳,惟查其中利息費用1仟5百萬元歸屬未完工建物,應予資本化,不得列為當期費用,經該局調減利息支出1千5百萬元,並予以補稅2百55萬元。
      提醒,建設公司依合建契約代地主繳納土地融資專案借款利息費用,非屬建設公司經營本業之費用,不得列報利息支出。


資訊來源: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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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l    駕駛已被註銷的汽車是否會被處罰?

是,處罰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l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繳納稅捐時有那些減免及優惠?

稅捐減免及優惠部分,目前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及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殘障有特別扣除額。

l    專供身心障礙人士使用之交通工具,如何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如有汽車駕駛執照,可辦理一人一輛車免稅,方式如下:

(一)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二)證件: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印章及有效期間內之行車執照、駕駛執照。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如無汽車駕駛執照,可辦理一戶一輛車免稅,方式如下:

(一)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須為同一本戶口名簿或同一地址之親屬。(車主亦可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二)證件:身心障礙手冊、戶口名簿、有效期間內之行車執照、車主之身分證及印章。

三、原經考領汽車駕駛執照有案,因故無法駕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可先至監理單位辦理放棄駕駛執照後,依上述二規定辦理。

四、有關證件均須備正本(驗畢歸還)、影本(附案),另車籍(行車執照之地址)與戶籍需同一地址,並依據戶籍地向所屬稅捐處辦理。

l         車輛如已辦理停駛、繳銷、報廢、失竊註銷,如何申請退稅?

車輛如已辦理停駛、繳銷、報廢、失竊註銷,請攜帶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車主身分證、印章、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至所屬稅捐處辦理。

l         車輛如已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溢繳之使用牌照稅款如何申請退還?

車輛如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如有溢繳之使用牌照稅,請攜帶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車主身分證、印章、免稅核准收執聯(申辦免稅時,如證件齊全,即刻核發),至所屬稅捐處辦理。

l         車輛如已出售,買受人如拒不過戶,如何辦理?

車輛轉讓後,買方不願配合辦理過戶,原所有人為確保權益,得繳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並攜帶身分證(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登報三份(或存證信函),至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手續,以後就不會再以原所有人名義課徵使用牌照稅,如有違章亦不會再以原所有人為處罰對象。

l         欠稅車輛或已註銷、繳銷、報停之車輛,停放於公共道路,為何會受罰?

欠稅車輛或已註銷、繳銷、報停之車輛,停放於公共道路,依財政部881215日台財稅第880450983號函規定,即屬使用公共道路,應依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欠稅車輛處以一倍之罰鍰,註銷、繳銷、報停之車輛處以二倍之罰鍰。

違章罰鍰

l    我牌照稅已補繳,為何還會被處罰?

車輛如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須處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所以雖然已補繳牌照?如係在查獲日之後才繳納者,仍會被處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

l         我的汽車已經失竊一陣子了,且已向警察機關辦理報案手續,為什麼還接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如果汽車遺失或失竊,除向警察機關報案外,還須拿著警察機關核發的証明文件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到監理所辦妥車輛失竊註銷手續,才可停徵使用牌照稅。

l         收到罰鍰裁罰處分書及罰鍰繳款書, 但人在外地(非裁罰機關所在地), 要如何繳納?

本省各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皆可代收,繳款後收據至少保留五年。

l         本人之汽車已被監理所註銷牌照,並且不能行駛,停放於路旁,為何有牌照稅罰鍰?

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其所謂之使用非指行駛而言,在公共道路上「停車」或「臨時停車」亦屬於使用之範圍。

l         欠繳使用牌照稅,又有交通違規時,為何使用牌照稅要處一倍之罰鍰?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如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並處以一倍之罰鍰。

行政救濟

l    行政救濟程序應於什麼時候提起?

復查:

一、應於稅額繳款書或罰款書送達後,在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復查申請書。

二、無應納稅額者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後三十日內提出復查申請書。
訴願:應於收到復查決定書或行政處分通知書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訴願。
行政訴訟:應於收到訴願決定書次日起二個月內提出訴訟狀。

l         申請復查時,需否先行繳交本稅的二分之一?

目前並無任何稅法規定申請復查時需先繳交本稅或其二分之一始得申請;而為避免民眾任意興訟,於提起訴願時,如未先繳交本稅的二分之一,稽徵機關可依照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逕移送強制執行。

l         復查程序不合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如何處理

稽徵機關對復查案件,應先就程序方面先予審查, 程序不合時實體不究,惟仍作成復查決定書以程序 不合駁回。程序不合法不應受理之案件,例如: (一)納稅義務人逾規定申請復查期間而申請復查者。 (二)非納稅義務人或受處分人而申請復查者。 (三)滯納稅捐,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案件。

l         復查是有關核定稅額(或罰鍰)提起行政救濟首先經由之程序,但除此之外有無其他程序可以考慮適用?

一、依照稅捐稽徵法第十七條規定,倘認為繳納通知之文書有「記載錯誤」、「計算錯誤」或「計算重複」時,納稅務人都可以在繳納期間內要求「更正」!

二、如果已經繳訖稅款(或罰款),對於認為原核定在適用法令或計算稅額上有錯誤致有溢繳之情事,也可以依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申請退還!

l         納稅義務人在何種情況下可提起訴願?應向何處提出申請?

一、納稅義務人可提起訴願的情況有下列情形:

(一)不服稅捐機關復查決定。

(二)對於稅捐機關行政處分不服,而逕行提起訴願。

二、地方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印花稅)以縣市政府為訴願管轄機關。訴願人應繕具訴願理由書經由管轄稅捐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l         先按繳款書上之限繳日期繳訖再申請復查是否較不划算?

經行政救濟結果變更撤銷原核定而有應退稅款者,稽徵機關應仍自原繳納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應退稅額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存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所以,先行繳訖稅款的納稅人並不吃虧。而且,也不會因此受到較不利之結果。換言之,無論是否已先行繳訖稅款,稽徵機關都會按照案情,作出公平、公正的認定。

娛樂稅

l    臨時舉辦娛樂活動,不收取費用,應辦理何種手續?

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l    學生團體於校內辦理收費之相關活動,是否應報繳娛樂稅?

學生團體並非娛樂稅法規定之免稅對象,其在校園內辦理有收取費用之娛樂活動,應依法報繳娛樂稅,所以於校園內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或舞會,如有售票或收取費用者,依規定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等手續。

l    游泳池、棒球賽及釣魚、釣蝦場要不要課徵娛樂稅?

游泳、棒球、釣魚、釣蝦本身非娛樂稅之課徵對象,不過場地內若設有娛樂設施如電玩等則應另行設籍並代徵娛樂稅。

l    娛樂稅代徵人所代徵之稅款應於何時報繳?

一、自動報繳: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繳之稅款,應於次月十日前向管轄稽徵機關申報,並填具自動報繳繳款書繳納。

二、查定課徵:經營方式特殊或營業規模狹小,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課徵者,由稽徵機關按月填發繳款書,於次月十日前繳納。

三、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主管稽徵機關應每五天核算代徵稅款一次,並填發繳款書,限於送達後十日內繳納。

l         我開了一家網路咖啡店,請問要不要課徵娛樂稅?應比照何種方式課稅?

營業人提供營業場所及電腦設備採收費方式供人使用,具有娛樂性者,應依「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規定課徵娛樂稅。至於營業人僅利用電腦資料庫或網路功能,提供消費者擷取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則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而具有娛樂性之網路咖啡店,應依據其他業:「網路電腦遊戲業」計徵娛樂稅。

l         我在家門口經營投幣式兒童騎乘機械玩具及電動釣娃娃機,請問如何課徵娛樂稅?

依據財政部核釋:投幣式電動釣娃娃機、搖搖馬(娃娃車)係電動玩具之一種,依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目前係以「其他娛樂業」之稅率按月發單查定課徵娛樂稅。

契稅

l    契稅之課稅範圍如何規定?

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l    契稅課徵稅率如何?

買賣百分之六,贈與百分之六,占有百分之六,典權百分之四,交換、分割百分之二。

l    法院標購拍賣之房屋可否免徵契稅?

向法院採購拍賣之不動產仍應申報繳納契稅,其拍定價格高於標準價格,除當事人自願以較高之拍定價格申報納稅外,一律按較低之標準價格計課契稅,但如低於標準價格,得按實際拍定價格計課契稅。

l    我因繼承取得了一棟房屋,請問是否須申報契稅?

因繼承而取得之房屋,非屬契稅課徵範圍,不需申報契稅。

l    主管稽徵機關收到納稅人契稅申報案件,幾日內審查完竣?

主管稽徵機關收到納稅人契稅申報案件,應於七日內審查完峻,如納稅義務人所檢送表件有欠完備或認為有疑問時,應於收件後三日內通知納稅義務人補正或說明。

l    電梯要不要併同房屋核課契稅?

電梯設備係固定附著於房屋,與房屋構成一體,自應併同房屋買賣契價核課契。

房屋稅

l    房屋稅稅籍證明如何申請?

請所有權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本處服務櫃台辦理。如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則除受委託人須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外,另須攜帶受託人(即所有權人)之身分證影本及印章至本處服務櫃台辦理。

l    違章房屋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係以附?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章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

l    新建完成房屋應如何向稅捐處辦理設立房屋稅籍?

如果是屬於有使用執照的房屋,除了填寫新建房屋現值申報書外,另應檢附使用執照、起造人身分證明文件、平面圖、建物勘測成果圖,如有裝設電梯者,需附貼妥印花稅票的電梯工程合約書,以上文件皆為影本即可,如為未領使用執照房屋,除填寫申報書外,尚須附切結書正本、身分證明文件及平面圖。

l    為何房屋稅籍證明上之房屋現值與房屋稅繳款書之課稅現值不同?那移轉時,應依何種為計算標準?

因為房屋稅籍證明上之房屋現值是含課稅與免稅現值(例如:地下停車場供自用、公共設施部分),而房屋稅是以課稅現值來核課。而房屋所有權移轉時,申報契稅則是以房屋稅籍證明之房屋現值為計算標準。

l    房屋遭受重大災害可否申請減免房屋稅?

房屋遭受重大災害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派員調查,凡每設籍戶之受災面積達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若受災面積達三成以上而不及五成者,減半徵收。

l    房屋課稅面積中部分供作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依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即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積超過六分之一者,按實

 

稅目

課徵所屬 期間

開徵期間

房屋稅

自前一年七月一日至當年六月三十日

每年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地價稅

當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日

使用牌照稅

當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

際使用面積計課,其未?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以六分之一為準,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l         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於每年何時開徵(繳納期限)及課稅所屬期間各為何時?

土地增值稅

l    轉房地給子女,究以買賣或贈與方式稅負較輕?

就地方稅而言:
一、契稅: 買賣或贈與建物,應負擔契稅皆相同,目前稅率為百分之六。
二、土地增值稅:買賣或贈與土地,以一般用地稅率核算增值稅,稅額皆相同。依漲價倍數,稅率分別為百分之20、百分之30、百分之40。而自用住宅之稅率為百分之10,惟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並不能申請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l    張先生聽說土地贈與給妻子,可以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真的嗎?那要怎樣辦理過戶手續及注意那些規定?

依土地稅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給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另受贈前之改良費用、增繳之地價稅得減除或抵繳;其為重劃之土地,還可主張減徵百分之四十的土地增值稅,惟該項再移轉土地,如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期間」,應合併計算原贈與人持有期間。

l    李先生所有一筆位於區域計畫法之道路用地想要出售,土地增值稅是否可享有免稅之適用?

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於未徵收前移轉,依法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但非屬都市計畫法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則不適用此項免稅規定;李先生所持有之這筆土也如僅係屬「道路用地」,而非屬都市計畫法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仍無免稅之優惠。民眾常認為道路用地就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實際上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有幾項必備要件:一、確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二、將由政府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者。三、無都市計畫法第三十條規定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等各種事項。要符合以上三要件始為符合免稅規定。

l     土地增值稅課徵範圍如何?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下列情形移轉者免徵土地增值稅:(一)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 (二)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三)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而符合下列條款規定者: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 2.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3.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四)被徵收之土地。 (五)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售與需地機關者。(六)區段徵收之土地。 (七)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地價稅

l    請問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為何?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八月三十一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各年(期)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l    請問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

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 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

二、 承領土地,為承領人。

三、 承懇土地,為耕作權人。前項第一款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份為納稅義務人。

l         無償供公共使用的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但其屬建照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私設巷道如未經土地所有權人表示願無償提供使用,因無資料可稽,仍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核定再憑減免。

l         自己住的房子已經按住家用稅課徵房屋,土地是否不用再申請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房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與房屋基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兩者除了稅率不同外,適用條件及申請期限等均不相同民眾常認為道路用地就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實際上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有幾項必備要件:
一、確為公共設施保留地。
二、將由政府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者。
三、無都市計畫法第三十條規定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等各種事項。要符合以上三要件始為符合免稅規定。

印花稅

l    租賃契約應否貼印花稅票?

租賃契約並非印花稅法規定之課徵範圍,免貼印花稅票,但若有代替收據性質者,應依銀錢收據千分之四計貼印花稅票。

l    那些憑證應課徵印花稅?

()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買賣動產契據: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

()承攬契據: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l    我如果想要購買印花稅票,請問要到哪裡才買得到?

自九十三年一月起,民眾可就近到全國各郵局、支局及代辦處購買印花稅票。

稅捐稽徵法

l    財政部發布之解釋令,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是否適用?

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令,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亦適用之。

l    公司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時如有欠稅未結,應如何處理?

稽徵機關對於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於商業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後,如發現尚有涉嫌違章未結或欠稅未清,應書面通知限期依法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始准予辦理營業負責人變更登記;但其有核定應補徵稅款,尚待填發繳款書通知限期繳納者,應以商業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之負責人為準。

l    繳稅逾期日數之計算是否可扣除繳納前一日之例假日?

按民法第122條規定:「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之規定,係專指期限末日為例假日時,其截止日期之計算方法;至業已逾期之案件,並無期限末日問題,其逾期日數之計算,自不得援用該條規定將繳納前一日之例假日予以扣除。

l    有關稅捐稽徵機關所發之各種文書,送達對象之規定為何?

稅捐稽徵機關為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除向納稅義務人本人送達外,得向納稅義務人之代理人、代表人、經理人或管理人以為送達;應受送達人在服役中者,得向其父母或配偶以為送達;無父母或配偶者,得委託服役單位代為送達。

l    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如何申訴?

經稽徵機關核定的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有不服,可以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照下列規定,申請復查:

()核定稅額通知書上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時,應在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隔天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

()核定稅額通知書上沒有應納稅額或應補稅額時,應在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申請復查。

()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來不及申請復查時,可在原因消滅後1個月內,提出具體證明,並同時補申請復查,但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已超過1年者,就不可以申請了。

()納稅義務人如果對稅捐稽徵機關的復查決定仍有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營利事業所得稅

l    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徵範圍如何?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1.
凡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的營利事業,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經依照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的所得稅,可以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稽徵機關發給的同一年度納稅證明,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簽證後,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扣抵的金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國外所得,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所增加之應納稅額。國外分支機構或營業代理人有虧損者,也應該併同國內總機構合併計算。
3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所得,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l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於何時向何處辦理申報?

凡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應於每年51日起至5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申報時登記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採特殊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申報期限比照曆年制推算。例如採7月制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在111日起至1130日止辦理結算申報。

l    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使用何種申報書?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按下列規定選擇適用之申報書:
1.
經稽徵機關核准適用藍色申報書之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
2.
一般營利事業,使用普通申報書。
3.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使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

l    營利事業營業期間不滿1年,其所得額應如何計算?

營利事業營業期間不滿1年,應將其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全年度稅額,再就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額。營業期間不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以上所稱「營業期間不滿1年」,是指營利事業在年度進行中,新設立或因故停業或歇業而言。對於清算所得及因違反稅法規定,經稽徵機關依法勒令停業處分者,不適用營業期間不滿1年換算所得額之規定。

l    應辦理暫繳的營利事業應於何時辦理暫繳申報?可否申請延期申報?

應辦理暫繳的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應於每年91日起至930日止辦理暫繳申報。目前尚無申請延期申報之規定,除非最後一天,即30日那天剛好是星期六、星期日或國定假日,可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繳稅及申報外,都應在930日以前繳清稅款及辦妥申報。採特殊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申報期限比照曆年制推算。例如採7月制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在31日至3311個月內繳納暫繳稅款並辦理暫繳申報。

貨物稅

l    那些貨物應徵收貨物稅?

貨物稅條例列舉應徵收貨物稅之貨物如下:
(一)橡膠輪胎,但內胎、實心橡膠輪胎、人力與獸力車輛及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則免稅。
(二)水泥及代水泥。
(三)飲料品,但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則免稅。
(四)平板玻璃,但導電玻璃及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則免稅。
(五)油氣類。
(六)電器類,如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除濕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音響組合、電烤箱等,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及手提32公分以下電唱機則免稅。
(七)車輛類,如機車、汽車,但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以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則免稅。

l    誰是貨物稅納稅義務人?

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可分為下列3種情形:
(一)國內產製之貨物,其納稅義務人為產製廠商。
(二)委託代製之貨物,其納稅義務人為受託之產製廠商。但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三)國外進口之貨物,其納稅義務人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

l    貨物稅條例中規定那些應稅貨物免徵貨物稅?

應納貨物稅之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貨物稅:
(一)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
(二)運銷國外者。
(三)參加展覽,並不出售者。
(四)捐贈勞軍者。
(五)經國防部核定直接供軍用之貨物。

證券交易稅

l    什麼是證券交易稅?

證券交易稅是對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所課徵的稅。

l    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如何?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悉依規定課證券交易稅。

l         證券交易稅有無停徵的規定?

「行政院於771020日以台77財字第28615號函停徵全部或部分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稅,自7911日起不再適用。」

l         繼承或贈與股票等有價證券,要不要繳納證券交易稅?

l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實施注意事項三規定,有價證券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者,不屬交易行為,免課徵證券交易稅。

l         私人間買賣有價證券由誰報繳?

有價證券如係由持有人直接出讓與受讓人者,其代徵人為受讓證券人,即由買受人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

l         在證券商買賣上市上櫃股票,由誰報繳證券交易稅?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有價證券如係經由政府主管機關核准在證券交易所場內從事代客買賣之經紀人代為買賣者,其代徵人為經紀人,即由證券經紀商負責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

l         如何報繳證券交易稅?

買賣有價證券,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後,於代徵之次日填具證券交易稅代徵稅額繳款書,向銀行代收稅款處繳納。

l         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代表股份之憑證應否課徵證券交易稅?

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東於轉讓股份時,持憑辦理過戶之各種「股份轉讓憑證」及其他代表「股份」之憑證,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之有價證券,應免課徵證券交易稅。

l    買賣未經簽證之股票要不要繳納證券交易稅?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該公司掣發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核非證券交易,係轉讓其出資額,應屬證券以外之財產交易,其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課徵所得稅。

l    私人間直接買賣上市公司之股票有無限制?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0條規定,私人間之直接讓受,其數量不得超過該證券一個成交單位,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相隔不得少於3個月。

綜合所得稅

l    綜合所得稅應於何時辦理結算申報?如何申報?

納稅義務人應該在每年的51日起到531日止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前,填寫結算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報上一個年度內構成綜合所得總額的項目和數額,減除有關的減免和扣除項目後,計算全年的應納稅額再減除已扣繳的稅額或可扣抵稅額後,求得當年度的應納結算稅額,必須在所得稅結算申報前自行繳納。

l    夫妻是否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應如何申報?
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的所得,要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其中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是可以分開計算稅額,但仍然要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夫妻戶籍如果不在一起,仍須合併由夫或妻的一方向他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如果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那麼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可以選擇和配偶分開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至於離婚當年度的扶養親屬,可以協議由其中一方申報或分別由雙方申報,否則應該由離婚後實際扶養的一方申報。

l    納稅義務人之未成年子女可否單獨申報綜合所得稅?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的時候,應該要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列為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課稅,不能單獨申報。但是子女如果在年度當中滿20歲或已結婚者,在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以自行選擇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

l    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那幾種?

目前綜合所得稅的退稅有下列兩種方式:

1.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在結算申報的時候,只要在申報書上的「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欄,利用本人、配偶或是同一申報戶之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或在外商銀行所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將存款單位名稱、存款種類、帳戶號碼、存款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填寫清楚,國稅局就會直接將應退稅款劃撥存入指定的存款帳戶內。

2.寄發退稅憑單:如果未採用劃撥退稅方式,國稅局會直接郵寄退稅憑單給退稅人。退稅憑單如果沒有劃線時,可直接向指定銀行領取退稅款,退稅憑單有劃線時,就必須存入金融機構,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l         納稅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核定的綜合所得稅案件如有不服,應如何辦理?

國稅局核定的所得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果有不服,可以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照下列的規定申請復查:
2.
所得稅核定通知書上如果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的話,納稅義務人應該在收到繳款書以後,在繳納期間屆滿隔天起算30天內,申請復查。
3.
所得稅核定通知書上如果沒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的話,應該在收到核定通知書隔天起算30天內,申請復查。
4.
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因為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延誤申請復查的時間,在延誤原因消滅後1個月以內,可以提出具體證明,並同時補申請復查。但延誤申請復查的期間已經超過1年的,就不可以申請了。
5.
納稅義務人如果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仍有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

贈與稅

l    誰應該辦理贈與稅申報

3 種類型的人應該辦理贈與稅申報:

1.   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的我國國民,要將他在我國境內或境外的財產贈送給別人的時候。

2.   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外的我國國民或者是外國人,如果要將他在我國境內的財產贈送給別人的時候。

3.   贈與行為發生的前 2 年內,雖然贈與人自願喪失我國 國籍,但是如果將他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的財產贈送給別人的時候。

l    誰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是在贈與人行蹤不明,或者是應該要繳納的贈與稅款超過繳納期限還沒有繳納的話,而且在我國境內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亦或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時,則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l    贈與稅應於什麼時候辦理申報?

贈與人在同1年度以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免稅額的時候,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應在規定期限內,用書面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申報,申請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但是如果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可以由主管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延長期限。前面所提的「贈與日」就是指贈與契約訂約日。如果是以未成年人名義興建房屋時,以取得房屋使用執照日為贈與日;未成年人購置財產,或者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視同是贈與時,則以買賣契約訂約日為贈與日;他益信託以信託契約訂定、變更日為贈與行為發生日。

l    贈與稅應向什麼地方申報?

贈與稅應由贈與人向贈與時的戶籍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l    那些財產應合併申報課徵贈與稅?

贈與人如果要將他自己的財產贈送給別人時,就應該辦理贈與稅申報。所稱「財產」是指不動產、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例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股票、股單、存款、公債、信託權益、獨資合夥之出資、礦業權、漁業權等。

l    贈與財產的價值如何計算?

贈與的財產,如果是土地則以土地公告現值、如果是房屋則以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來計算贈與的價值。贈與的財產如果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則以贈與日該 股票收盤價為贈與價值,若是興櫃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則以贈與日該證券之 加權平均成交價 估定之,贈與日無交易價格者,依贈與日前最後一日之 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之,如果是未公開上市、上櫃的公司股票(或股權)或是獨資合夥商號的出資額,則是以該公司或該商號資產淨值來計算贈與額。有價證券初次上市或上櫃者,於其契約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至掛牌買賣前應依贈與日該項證券之承銷價格或推薦證券商認購之價格估定之。信託利益財產價值之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之 2 規定辦理。

期貨交易稅

l    什麼是「期貨交易稅」?

期貨交易稅是對在中華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依照期貨交易稅條例規定所徵收的稅。

l    期貨交易稅由誰負擔?誰負責繳納?

期貨交易稅是買賣雙方交易人均須負擔,由期貨商代徵繳納。

l    課徵期貨交易稅的上市期貨有那些?期貨交易稅的稅率是多少?如何計算?

目前課徵期貨交易稅的上市期貨計有股價類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或期貨選擇權契約等。
期貨交易稅是買賣雙方交易人於契約到期前或到期時以現金結算差價者,各按結算之市場價格,依下列規定課徵:
(一)股價類期貨契約:按每次交易之契約金額課徵10萬分之4
(二)利率類期貨契約:
1
30天期商業本票利率期貨契約,按每次交易之契約金額課徵百萬分之0.125
2
、中華民國10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按每次交易之契約金額課徵百萬分之1.25
(三)選擇權契約或期貨選擇權契約:按每次交易之權利金金額課徵千分之1
(四)其他期貨交易契約:如黃金期貨交易契約按每次交易之契約金額課徵百萬分之2.5

l    期貨商每日交易資料要在什麼時限及如何填報管轄稽徵機關?

期貨商應將每日期貨交易之交易人姓名、地址、期貨交易名稱、數量、金額及代徵之稅額等,列具清單或錄製媒體資料,於次月5日前填報所轄稽徵機關。

遺產稅

l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下面 4 種人死亡的時候,應該依照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1. 經常居住在國內的我國國民死亡的時候,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2. 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和外國人死亡的時候,只要將他所遺留在我國境內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3. 死亡事實發生前 2 年內,被繼承人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在他死亡的時候仍然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4. 大陸地區的人民死亡,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台灣地區的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l          誰是遺產繼承人?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 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 1 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配偶是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l           誰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

1. 有遺囑執行人,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

2. 沒有遺囑執行人,以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3. 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

l         遺產稅應向什麼地方申報?

遺產稅應該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稅務稽徵機關辦理申報,遺產的價值在免稅額以下,要不要申報?

被繼承人所留的財產,不論金額大小或是否超過免稅額都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菸酒稅

l    何謂菸酒稅?

菸酒稅屬於特種消費稅,是對於國內產製或自國外進口的「菸」與「酒」兩種產品,於出廠或進口時所課徵的稅賦。

l    誰是菸酒稅納稅義務人?

菸酒稅納稅義務人,可分為下列5種情形:
(一)國內產製之菸酒,其納稅義務人為產製廠商。
(二)委託代製之菸酒,其納稅義務人為受託之產製廠商。但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菸酒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三)國外進口之菸酒,其納稅義務人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
(四)法院及其他機關拍賣尚未完稅之菸酒,其納稅義務人為拍定人。
(五)免稅菸酒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其納稅義務人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或貨物持有人。

l    菸酒之產製廠商應如何申報及繳納菸酒稅?

產製廠商當月份出廠菸酒之應納稅款,應於次月15日以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照財政部規定之格式填具計算稅額申報書,檢同下列書表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一)繳款書證明聯。
(二)產銷月報表及免稅菸酒出廠明細表。
(三)採購免稅原料使用情形月報表。
(四)出廠送貨單使用情形月報表。
(五)未稅倉庫進出倉情形月報表
(六)其他財政部規定之書表。
其無應納稅額者,仍應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l    菸酒稅法中規定那些菸酒可免徵菸酒稅?

應納菸酒稅之菸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菸酒稅:
(一)用作產製另一應稅菸酒者。
(二)運銷國外者。
(三)參加展覽,於展覽完畢原件復運回廠或出口者。
(四)旅客自國外隨身攜帶之自用菸酒或調岸船員攜帶自用菸酒,未超過政府規定之限量者。

l    產製廠商以其產製之菸酒參加展覽,而不出售者,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產製廠商以其產製之菸酒參加展覽,而不出售者,應將展覽性質、主辦機關、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及所需數量等資料,檢同該展覽會主辦機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免稅出廠後,自行填具出廠送貨單憑運至參展地點。參展完畢應於展覽會結束一個月內檢附退運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銷案,逾期應予補徵菸酒稅款。

營業稅

l    營業稅課稅範圍如何?(9101)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包括向國外購買而在我國境內提供或使用的勞務)。
(
)自國外進口貨物。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

l         營業人進口貨物應否繳納營業稅?(9102)

9111日起,進口貨物除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免徵營業稅規定外,均應於進口時,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l         會計帳簿應保存多久?(9802)

除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會計年度決算程序終了後,至少保存10 年,但因不可抗力之災害而毀損或滅失,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l         會計憑證應保存多久?(9803)

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會計年度決算程序終了後,至少保存5

l         什麼叫做零稅率?免稅?進口免稅?(9201)

()零稅率:銷售貨物或勞務所適用的營業稅率為零,由於銷項稅額為零,如有溢付稅額,得在退稅限額內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
(
)免稅:銷售貨物或勞務在銷售階段時免徵營業稅,但進項稅額不能扣抵或退還。
(
)進口免稅: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第九條規定進口貨物於進口時免徵營業稅

l         營業人出售下腳、廢料等是否應繳營業稅?(9211)

營業人出售下腳、廢料等取得代價,係屬銷售貨物,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l         營業人的那些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9301)

()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之憑證者。
(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
)自用乘人小汽車。
(
)營業人專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兼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
)統一發票扣抵聯經載明「違章補開」者,但該統一發票係因買受人檢舉而補開者不在此限。

l         營業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加計利息之利率如何計算?(9423)

逾期繳納稅款者,以該年11日郵政儲金匯業局(現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計算利息,一併徵收,並以1365日為日利率計算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