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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星記帳士事務所稅務新聞103/09/15發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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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起紙本電子發票名稱與格式統一,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QRcode隨時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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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辨識度與方便民眾整理,財政部自103年1月1日起將統一紙本電子發票格式,一律為5.7公分寬、9公分長,交易明細將不再主動列印,直接儲存於發票下方的兩個QRcode,民眾可直接利用APP 查詢。如對交易明細有需求的民眾,可要求營業人於開立發票時一併列印供保存查詢,但對統編等有報帳需求之民眾,仍由營業人主動列印給予交易明細。
資訊來源: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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